Friday, November 20, 2009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三期研修班开学


10月19日,“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 第三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广西民族大学科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钟海青,副校长李珍刚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典礼。广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主持开学典礼。


首先,刘飏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来自东盟各国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说,一个地区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进步,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稳步推进和各个领域交流合作的全面深化,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愿望。她还指出,“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和东盟学员研修班开端良好,进展顺利,队伍将会不断扩大。并且研修班已被列入“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这期研修班的主要内容是突出经贸法律制度,研究经贸投资领域里出现的法律问题,探讨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和谐、诚信的经贸投资秩序和法治环境。她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利用在中国学到的法律知识,回国后发挥友好使者的作用,为东盟各国共同繁荣,稳定发展作贡献。
彭祖意会长在典礼上说,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南宁设立了“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并成功举办了两期东盟学员研修班,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使东盟各国更好地了解相互的法律制度,并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经济社会健康、蓬勃有序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方面的服务。他强调,我们要在法学会的指导下,带好法律研修班,为扩大我国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开放,促进北部湾经济的蓬勃发展作出贡献。

随后,钟海青书记致辞。他说,通过前两期研修班的学习交流,我们与东盟十国的法律界人士加深了了解,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界和商贸界之间进一步沟通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指出,广西民族大学作为第三期“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的具体承办单位,将在法学会的指导与协助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本期研修班培训任务。



最后,东盟学员代表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章武发言,他对法律研修班承办方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并举了郑和下西洋的例子来说明中国与东盟各国友好关系的历史悠久。他说,“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 东盟学员研修班的开办,将在东盟各国产生深远影响,并为东盟各国提供了更大的商贸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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