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0, 2009

2009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顺利开班


10月19日上午,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2009年研修班开学典礼在我校科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委副会长刘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及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钟海青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开学典礼。参加典礼的还有第三期研修班的20名东盟学员,他们是分别来至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等10个东盟国家的政府官员、司法官员和律师。



中国法学会刘飏副会长在典礼上做了重要讲话。她强调,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正处于经济、文化等方面联系不断加深的良好阶段,法律是一个地区繁荣发展的保障,该法律培训活动的不断开展,为中国——东盟的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钟海青也在典礼上发表讲话。他表示,广西民族大学作为法律培训的承办单位,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种优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本期研修班的培训任务,让学员满意,让中国法学会、广西法学会放心。 典礼上,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代表东盟学员作了发言。他强调,国际商务遵循法律原则,中国为推动国际法律体系的统一作了贡献。他还表示了对研修班促进中国和东盟和谐的贸易关系发展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此次培训活动将持续到11月13日,内容除了《中国合同法》《中国企业法》《中国金融法》《中国对外贸易法》《中国司法制度》等课程,还将组织学员与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院进行座谈,同时,学员还将有机会参观青秀山、国际会展中心、东盟商务区等地。 据悉,2005年9月在南宁举办的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与会代表通过并签署了《南宁宣言》。为落实《南宁宣言》,推进中国―东盟间政府界、法学、法律界和商业界交流与合作,“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应运而生。今年是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的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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