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31, 2015

羅章武:若保險公司同意 索賠無需死亡證書

報導 : 黃介琳
 (吉隆坡30日訊)執業律師羅章武指出,只要投保的保險公司同意,MH370客機乘客家屬不必向民事高庭申請庭令,以獲取國民登記局發出的乘客死亡證書,便可透過律師向保險公司索賠。

 羅章武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大馬壽險公會(LIAM)早已宣布將把MH370客機事件列為特殊案例處理,指死亡證書在索償過程中,並非必要。

律師樓積極聯繫家屬

 他說,依據2009年《蒙特利亞公約》規定,家屬也可從馬航獲取每位乘客50多萬令吉的賠償金。

 “若家屬欲索取更高賠償,則必須入稟法庭起訴相關單位。”

 他指出,目前就有許多外國律師樓在積極聯繫家屬,欲為家屬打官司爭取更高賠償額。

 羅章武說,若該乘客擁有遺囑,家屬可直接通過律師向民事高庭申請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來處理和分配乘客遺產;沒立遺囑者,家屬則可申請遺產授權管理(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如果有遺囑,通常家屬申請遺囑認證只需1個月半至2個月,屆時家屬可以該證明書到該乘客銀行戶頭提取存款,房產方面則可進行受益人轉名。”

 關于公積金(EPF)和社險(SOCSO),他說由于以上兩者擁有指定受益人,不囊括在遺產範圍,因此家屬仍需乘客死亡證明書才能申索。

 羅章武指出,到時家屬可向民事高庭申請庭令宣告乘客已罹難,再從國民登記局獲取該乘客的死亡證明書,而獲取該庭令需費時約2至3個月。

 至于他國乘客的索賠事宜,他說各國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應以個別國家為準。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596190

Friday, January 16, 2015

Fatal accident

中国报 2015年1月16日

獨家報導:黃介琳

 (吉隆坡15日訊)執業律師羅章武指出,類似公共交通失事導致死傷案件,一旦證實肇因為司機危險駕駛或疏忽等原因所致,傷者或死者家屬可透過起訴獲得既定索賠。

 “在巴士司機死亡下,警方只能依據環境證據及生還者口供進行調查。”

 羅章武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就霹靂打巴1輛旅巴失事釀成8死21傷慘劇指出,沒有投保者需在警方完成事故調查報告後起訴負責單位,後在1956年民事法令(1984年修訂)下獲得法定賠償數額。

 他說,有投保者可交由保險公司負責起訴,以獲得依據保單數額的賠償,同時也可獲1956年民事法令下的賠償數額。

 羅章武說,在民事法令下,生還者或死者家屬必須在事故發生的3年期限內,起訴索賠。

 “事故生還者可就受傷痛苦、未來收入損失、喪失謀生能力和未來護理支出4個部分索賠,但前提是該生還者必須是有收入者(暫時停止工作、剛進入職場、失業或沒有工作的青少年等,皆不獲賠償)。”

 他說,當中獲得未來收入損失者條件,為擁有健康身體(無糖尿病等疾病)以及不超過55歲。

 他指出,不論生還者或死者,賠償數額皆分為30歲以下,以及31歲至54歲2種算法。

 “死者賠償是以眷屬補助金(Dependency pay)名義,交給死者家屬(即配偶、父母、孩子養子、孫子和祖父母,但不包括兄弟姐妹),另外家屬也可另獲用於安葬死者的1萬令吉撫慰金。”

生還者或死者賠償率算法

30歲以下

目前薪金(舉例2000令吉)x12個月x16倍,再扣除3分之1(生活費)=賠償金額

31歲至54歲

55歲-目前年齡(舉例35歲),再除于2,再x目前薪金(舉例2000令吉)=賠償金額

Source URL: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592521

Flood relief

The east coast of Malaysia is facing the worst flood in history. Together with our client CSR Rolling Stock Centre Malaysia, the firm delivered much needed relief items, including 3000 packs of white rice and disinfectants to Kota Bharu, Kelantan on 11 January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