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W Loh & Associates signed a 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with Guangxi Autonomous Region Lawyers Association in December 2013 provid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training in order to better serve the growing legal demand of China Asean Free Trade Area. Malaysia and Guangxi have formed a very close tie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industrial parks in Kuantan and Qinzhou respectively. Six Guangxi lawyers came to Kuala Lumpur in October 2014 for a two weeks training in the various fields of law. The visiting lawyers benefited from visits to the Palace of Justice, Court Complex at Jalan Duta, 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 Economic Consular of Chinese Embassy in Malaysia as well as Malaysia 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The training was completed on 24 October 2014 with a closing dinner.
Sunday, October 26, 2014
Tuesday, February 11, 2014
广西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签订青年律师培训协议
广西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签订青年律师培训协议
为了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在东盟法律领域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广西律师与东盟主要国家之间在律师培训、业务协定、经验交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欣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辉辉、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卢德庆、曾文海一行六人,于2013年12月1日至6日对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等访问。
律师到马来西亚交流学习相关事宜。经过座谈协商,广西律师协会同李瑞生律师事务所、陈行昌律师事务所、罗章武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广西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交流学习合作协议。协议对两地合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赴马来西亚学习的律师人数、学习时间、费用安排及学习期间的待遇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Tuesday, January 28, 2014
Monday, July 8, 2013
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裘援平
7月3日,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裘援平刚走马上任就访问马来西亚,在接风宴与罗章武律师合影。中國海外交流協會副會長裘援平讚揚我國華文教育,是中國海外與世界僅有的完善華文教育體系,並認為大馬政府對華教持著越來越開放的態度。
Wednesday, May 22, 2013
中国南车立户马来西亚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东盟生产和维护保养基地2013年4月9日在马来西亚举行奠基仪式,由马来西亚首相纳吉主持动土仪式。
南车株机公司的生产和维保基地位于马来西亚北部霹雳州巴都牙也地区,建成后将以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的新造为主,兼顾大修、维保服务及进出口贸易,设计产能为每年100辆动车组、地铁、轻轨车辆和机车的新造与150辆轨道车辆的修理。
南车投资3亿5千600万马币。
本所是马来西亚法律顾问。
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访马
2013年2月6日
贾庆林主席参观郑和文化馆时表示,600年前,中国明朝航海家郑和在下西洋途中多次踏上马六甲的土地,在中马友好交往史上留下了重要一页。如今,郑和的功绩已载入史册,中马友好也已深深根植于两国人民心中。
Thursday, September 20, 2012
公益诉讼:起诉州立华小三造 家长萧燕美败诉须赔偿
南洋商报
(吉隆坡25日讯)州立华小家长萧燕美偕同两位孩子起诉州立华小董事长、家协主席和校长一案,日前在上诉庭审结,再度败诉,上诉庭三司也谕令原告须付每名被告各5000令吉。
萧燕美和两个孩子(原告)于2010年10月7日,针对吉隆坡州立华小电脑班纳入正课并收费,维修费及学校发展基金捐献课题而起诉州立华小董事长拿督杨天培、家协主席赖文海医生和校长彭忠良。
此案于今年在高庭审理,而高庭于2012年3月20日撤销原告的起诉。法官当时指出,原告直接向法庭提出诉讼是有欠成熟和滥用法律程序,同时也谕令原告须赔偿杨天培1万令吉、赖文海2000令吉和彭忠良5000令吉。
原告对高庭的判决不满,并于今年4月18日,提出上诉。
上诉庭择订于2012年8月13日,聆审有关原告的上诉。
不可再上诉
上诉庭三司拿督斯里阿布沙玛比诺丁、拿督克莱门特阿伦斯金纳和拿督阿基雅比蒂阿里,在庭上一致裁决撤销原告的上诉。
随着上诉庭作出以上判决,原告不可再提出上诉,此案经历了676天后宣告终结。
家长萧燕美在此诉讼案中须付出总额3万2000令吉给三位被告。
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哈芝阿凡提高级联邦律师、罗章武律师、王明威律师和黄翠媚律师。
原告的代表律师是陈思源律师和王振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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