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5, 2015

分層管理法令生效.涉及人身安全或漏水 緊急個案可強闖單位

(八打靈再也9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城市化服務組秘書莫哈末里祖安指出,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757法令)允許,在共管公寓和分層建築物發生緊急情況,如危及人身安全或水管漏水,影響別層住戶時,可強行闖入前者的私人單位進行調查。
 莫哈末里祖安昨天在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落實媒體聚餐發佈會透露,由于闖入私人單位是種罪行,因此強行闖入時必須符合既定標準作業程序。
 他舉例解釋,當樓上住戶住家水管漏水導致樓下住戶住家天花板損壞時,接獲投訴的共管委員會將對前者發出維修通知,若他不予理會,共管委員會(JMB)將在7日后發出第二張調查通知,要求前者獲准當局派人入內調查。
 “若該住戶再度拒絕和不予理會,又沒維修漏水水管,共管委員會將通知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COB),由后者官員在警方及共管委員會人員陪同下,強行闖入該單位進行調查及維修工作,解決有關問題。”
 莫哈末里祖安說,在757法令下,某單位維修或裝修影響到其他單位住戶時,管理單位也可發出停工令,直至完成相關調查。
可拍賣拖欠者資產
 他說,該法令也准許共管委員會,向租客收取單位管理維修費;而在之前,委員會只能向業主追討。
 “租戶可透過與業主簽署合同,從租金中扣除管理費。另外,租客今后也可直接向共管公寓和分層建築物管理當局,投訴損壞的設施并要求維修。而拖欠管理維修費者,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有權扣留和拍賣拖欠者的資產,以償還拖欠的費用。
分層管理仲裁庭下月開跑
哈麗瑪指出,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已于6月1日,在大馬半島除檳城外所有州屬生效,檳城則將于6月12日生效。
 她說,分層管理仲裁庭將在法令生效1個月后才開始操作,意味7月1日開庭解決糾紛,而目前通過州議會提案可落實相關仲裁庭的州屬,為霹靂、馬六甲及納閩、布城和吉隆坡3個聯邦直轄區。
講解會順利舉行
 “分層管理仲裁庭將以更簡易、快速和省費用的方式處理住戶議題,若仍無法決絕才可轉至入稟高庭進行。”
 她指出,該部早前在到多數州屬進行相關仲裁庭咨詢及講解會時,皆無遇見阻礙,只是一些州屬要求給予較詳細咨詢,該部已向個州屬發佈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樣本,以作為提案在其余州屬的下次州議會獲得通過。


若房子結構威脅他人安全
律師:強闖調查合理
獨家報導:黃介琳
 (吉隆坡9日訊)執業律師羅章武指出,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757法令)賦予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COB),強行闖入私宅進行調查及維修,因涉及緊急情況如房子結構危及其他住戶安全,因此屬合理情況。
 羅章武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透露,樓上住戶住家水管漏水導致樓下住戶住家天花板損壞屢屢發生,而若樓下住戶欲通過民事訴訟方式入稟高庭索賠,費用高昂且程序冗長,是個令人頭痛的問題。
恐沒足夠人手調查
 他說,如今政府透過757法令介入,令樓下受波及住戶擁另一解決方案,則可解決該頭痛問題,唯他質疑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是否擁有足夠人手進行調查。
 “據知該委員會目前問題是人手不足,若讓他們接手該事務則需另行增聘人手。”
 至于若當局強行闖入調查后,造成住戶物品損壞,他說相關住戶可向當局索賠。
 “當局的調查標準作業程序上,通常會攜帶相機攝下單位內情況,保留作為證據。”
 另外,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城市化服務組秘書莫哈末里祖安接受電訪時說,倘若涉案住戶不允許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官員強行闖入屋內舉動將抵觸有關法令,是種違規行為。
 他說,市議會建築物委員會在警方陪同下,進入相關單位調查后,將用5天甚至更久時間來進行損壞評估、調查誰應為損壞負責。
 “及后若屬實樓上住戶責任卻仍不肯維修,該委員會將派遣人員進行維修,費用由該住戶承擔;倘若漏水為多方責任,則由涉及多方承擔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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