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4, 2016

来自广州市的感谢函

尊敬的马来西亚大使馆商务参赞处、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
    你们好!
    我是来自广州的 长隆国际控股公司(EVER PROSPER HOLDING LIMITED ) 的 总经理王略人,在此我谨代表我司全体员工对大使馆及罗章武律师事务所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公司于2011年与马来西亚巴生地区的一家船厂签定的外贸出口船用钢管制作合同, 我们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加工制作完毕后,由于对方的原因,一直无法正常支付我司货款,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与对方沟通,希望寻求能够能够解决的方式,但是经过三年多的漫长追索,一直无法拿到货款。
    后来我们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了大使馆,大使馆商务处的康秘书听完我的介绍,了解过情况后,针对我司的情况,热情的为我推荐了我们的华人律师:罗章武律师事务所。罗章武律师事务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用他们专业的经验及为祖国大陆同胞非常热情的服务态度,经过一年时间,曲折的案件处理过程,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四年之久的货款纠纷。
      在此再一次对大使馆及罗章武律师事务所表示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护佑使我们这些外贸企业,更加有信心作好海外市场!